上证智讯 9月3日,江波龙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5.0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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