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股价大幅低开 董秘言论引发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被要求说明是否存在炒作股价情形

原标题:拉卡拉股价大幅低开 董秘言论引发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被要求说明是否存在炒作股价情形

前不久,拉卡拉股东陈江涛因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导致违反相关承诺而接连遭到深交所通报批评及证监会出具警示函,上周,拉卡拉自身也因为董秘回复投资者的言论而被深交所下发关注函。

上周五,低迷已久的拉卡拉股价突然暴涨18%,消息面上,有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上对拉卡拉董秘进行提问,表示央行明确个人二维码禁止用于经营性首款对公司有哪些影响?拉卡拉董秘回复称,“按照收单业务规则,个人收款码不符合监管要求,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但市场上一直有大量商户使用支付宝、微信个人收款码进行收款。央行新规的执行,进一步明确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让支付市场回归四方支付的本质,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谢谢!”。

11月29日,深交所下发对拉卡拉的关注函,要求拉卡拉说明上述言论是否存在炒作股价及违反信披相关规定的情形。原文如下: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11月26日,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提问称“……央行新规的执行,进一步明确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让支付市场回归四方支付的本质,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当日公司股价上涨 18.02%。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2018-2020年,你公司支付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91.92%、88.71%和83.95%,逐年下降。2021年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知》)。(1)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支付业务活跃商户规模及结构、收单交易 规模等主要经营指标和最近一年市场占有率情况,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的差异情况和优劣势。(2)请结合《通知》相关规定对支付市场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模式、商户拓展、成本构成等)具体分析公司相关支付业务可能受到的影响,你公司认为《通知》所列规定“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的依据及合理性。(3)请结合行业政策、市场竞争、商户拓展情况等,补充说明你 2 公司在《通知》实施后相关支付业务进一步增长可能面临的障碍及问 题,竞争中主要的影响因素,并充分提示业务拓展风险和不确定性。 (4)请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核实说明你公司对于互动易问题的 回复是否谨慎、客观,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是否存在违反信息 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

2. 2019 年至 2021 年三季度,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 7.93 亿元、9.01 亿元和 7.45 亿元,同 比增速分别为 36.99%、13.53%和 5.00%,增速持续放缓。请结合你 公司相关业务经营业绩、所处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及环境变化、报告 期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其持续性等,补充说明公司业务基本 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上涨是否与公司基本面相匹配,并充 分提示相关风险。

3. 请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 况、未来 3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

4. 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1 年 12 月 1 日前将有 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 3 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1月29日,拉卡拉股价大幅低开7.97%,截至发稿跌幅有所收窄,值得注意的是,去年拉卡拉股价曾创下101.37元的高点(不复权),但随后便一路走低,今年以来公司股价持续低迷,当前股价距离高位已下跌超过70%(不复权)。同时公司盈利水平也持续下降,2019年三季度时拉卡扣非净利润增速19.37%;而今年前三季度公司扣非净利润同比仅增长5%,其中第三季度公司扣非净利润2.5亿元,同比下降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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