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号
经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第七届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郑商所对《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案予以发布,自动力煤期货2212合约开始施行。
特此公告。
上一篇:上海证券报|郑州商品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熊军: 探索服务“三农”新模式 接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下一篇:【公告与通知】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