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举起讨伐大旗的人,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有点自尊,有点出息,平等对待中国人和外国人,平等对待男人和女人?
这两天的热搜是“出轨Zeus女生被学校开除”,看起来是一位普通女大学生的私事,万万没想到会发酵得如此猛烈。
2024年12月,一名乌克兰电竞选手Zeus(可以译为“宙斯”)来中国参赛,大连工业大学的一名李姓女粉,与之相识之后,两人发生了关系。之后,乌克兰人Zeus在粉丝群擅自发布自己和这名女生的视频。当时,网上就掀起了一轮对这个李姓女生的网暴。
这位女生是事件当中的受害者;但事过半年,该女生居然被她所读的大学开除了,始作俑者安然无恙;而且,多家官媒大标题,完整地写出了她的名字,毫不客气地网络游街。
而且,大连工业大学开除这名女生的理由是:与外国人有不正当关系,有损国格。
如果说李姓女生的行为有点轻率,对自己不负责任,那也仅是她自己的私事;在公众领域,她没有对这个社会有什么危害,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
首先是乌克兰人Zeus。事实上,他散布女性的私密视频,不仅道德败坏,也已侵犯了他人的隐私;而那些广泛传播的八卦者们,更在推波助澜。但是,他身处国外,不仅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也几乎没有多少人讨论他。
然后是网暴者。对首恶者,无人在意;对受害者,穷追猛打。由于这个受害者是个女性,而且是个他们想象中“淫荡的女人”,可以释放他们汹涌的恶意。
接着是李姓女生所在的高校,绝情地开除了她。自己的学生被霸凌,家长不去保护,反而第一时间把她关在门外,与她断绝关系,并且构陷出一个莫名其妙的罪状,让她没法正常生活。说得轻是没担当,说得重,便是与恶同流合污。
而把这种恶意推到巅峰的,则是各种媒体。部分官媒缺乏职业素养,坏,脏,把一个受害者的名字全须全尾地写在大标题,一再强调她如何不耻。
请问,这么多男罪犯,他们享有过这些“荣誉”吗?被人在媒体上进行过这种网络游街吗?没有。
比如,就在同一天,香港大学法律系一学生用AI生成700张色情照片,受害女性包含20多位老师及同学,一些媒体贴心地隐去了这名同学的姓名,甚至不知道他姓什么。
又如,前几天网上火爆的“红大爷”,假扮女人,与数百上千位男性发生性关系,把他们的视频发到网上,最后以刑事犯罪被捕,可是有人知道他的全名吗?不是保护得非常好吗?如果按这位李姓女生相似的待遇,那数百上千名男嫖客们,有女友、有妻子孩子的不在少数,是不是应该扒出他们的“事迹”、然后开除他们,并且全网播报名字?
还有,同样是在大连的高校,2022年,吕某远在校内公厕内偷拍女生,被抓住后只是留校察看,并未被开除,也不公布姓名。
事实上,各种杀妻的、杀女友的新闻下面,我们很少看到过凶手的全名,照片也大多数被打码,甚至放的都是受害女性照片,坏人的隐私都保护得非常好。去年轰动一时的珠海撞人事件,35人死亡、43人受伤,凶手,只被媒体称为樊某,谁记得他的名字是“樊维秋”?
海量的媒体报道,让我们认识到这种“规律”:只要有不好的事情,重点都放在女性身上,恶男隐身。
女性,就是一个引流工具,媒体或自媒体利用了人们对女性的恶意,哪怕她是一个弱者、一个受害人,也要满足大众的情绪渲泻,变成一种艳尸文学。而男性,无论做过什么,都是有尊严的,哪怕是伤天害理、杀人如麻,也要保护他的名誉,士可杀不可辱,不可公布姓名。
不是有个经典故事吗?有个女子要被施予石刑,有人说:你们谁认为自己无罪的,才有权朝她扔石头。——如果发生在中国,恐怕大家都会搬出最大的石头来砸这个女人。管他呢,先爽了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