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联合国10月9日电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耿爽9日在联大第六委员会“国内与国际法治”议题下发言,就坚持国际法治加强全球治理提出六点主张:
第一,《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是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构成国际法治的核心内涵。我们要共同捍卫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争端等国际法基本原则,维护国际法的权威性和完整性,反对唯我独尊、实力至上,反对绕过安理会滥施制裁、滥用武力,反对借国际法之名行损害国际法治之实。
第二,国际立法必须尊重文明多样性、法系多元性,确保各国平等参与,特别是要增强全球南方国家的话语权。我们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支持联合国在国际立法中发挥主渠道作用,反对国际法治的西方中心主义,反对少数国家垄断国际立法进程,反对在缺乏广泛共识的情况下强推立法。
第四,条约必须遵守是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所有国家都应以负责的态度善意履行条约义务。我们要共同增强履约的严肃性,维护国际法治的有效性,反对动辄毁约退群、撤资断供、出尔反尔,反对对国际规则合则用、不合则弃,反对将国内政治议程凌驾于国际法治之上。
第五,各方应加快网络、外空、深海、极地、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以及气候变化、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关键矿产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在这些领域形成反映现实需要、解决实际问题、符合各国共同利益的国际合作与治理框架体系。
第六,和平解决争端是国际法治的基本原则,调解是《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争端解决方法之一。中国与志同道合的国家一道发起成立国际调解院,作为现有机制的有益补充。希望有更多的国家加入国际调解院,希望各国致力于通过调解、斡旋、谈判等和平方式化解矛盾分歧,处理冲突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