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和人命哪个重要
熊猫和人命哪个重要
人命。
当然是人命。熊猫再怎么少,终究是畜牲。它是国宝又能怎样?国宝这两个字都是人定的。
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而言,公民被《宪法》赋予所有基本权利,熊猫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享有所有基本权利,包括生存权。所以当熊猫威胁到公民生存权时,保护熊猫的法律不可以高于《宪法》,人是可以杀死熊猫的。但是问题中“人家的羊被熊猫偷吃了,他杀了一只熊猫”的案件,熊猫并没有威胁到人类生存权,人此时可以采取的行动是向熊猫饲主要求赔偿。如果熊猫是野生的,那么只能忍气吞声了。如果因此而杀死熊猫,会因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被追究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理论上来说,不可能出现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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