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化时代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国家重要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的专有信息以及公开信息和存储、传输、处理这些信息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信息系统中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实行按等级管理,对信息系统中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分等级响应、处置。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按照保护的安全等级的重要程度,分为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逐级增强。不同级别的网络、信息系统、网络上的数据应具备不同的安全保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安全保护义务。第七十六条定义了网络运营者是指网络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
若未按要求落实(如未备案、未开展测评、存在重大安全漏洞未整改),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者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因此,落实等级保护是企业和组织合法合规运营的基本前提。
等级保护工作可推动安全技术升级、增强用户隐私保护、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是数字化时代保障业务连续性和社会信任的重要基石。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通过开展等级保护工作可以发现系统内部的安全隐患与不足之处,可通过安全整改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降低被攻击的风险。
信息系统运营单位在向外部客户提供业务服务时,通过等保测评,能向客户及利益相关方展示信息系统安全性承诺,增强客户、合作伙伴及利益相关方的信心。
根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标准,等级保护工作总共分五个阶段,分别为:系统定级、系统备案、系统安全建设、系统等级测评、监管单位定期监督检查。
网络运营者根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初步确定网络的安全保护等级,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初步定级结果的合理性进行评审,出具专家评审意见,将初步定级结果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网络运营者将网络定级材料向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对定级准确、符合要求的网络发放备案证明。
网络运营者根据网络的安全保护等级,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安全建设整改。
网络运营者选择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测评机构,对第二级以上网络开展等级测评,查找发现问题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公安机关每年对网络运营者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情况和网络的安全状况实施执法检查。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核心是 “分类分级、精准防护”,它既是应对网络威胁的技术手段,也是规范网络行为的制度保障。
从国家层面看,它是维护网络空间主权的关键;从社会层面看,它是保障公共服务稳定的基础;从企业和个人层面看,它是降低风险、保护权益的必要措施。
在数字化时代,只有通过等级保护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安全防线,才能实现网络空间的可持续发展。
原标题:《护网—2025 | 网警带你了解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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