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重庆8岁女孩萌萌跑去和邻居孩子打羽毛球。傍晚时,邻居提议一起去附近的长江游玩,萌萌看到后要求跟着一起去。邻居见萌萌执意要去,便带上了她。然而在游泳过程中,萌萌卷入漩涡,尽管身上有泳圈,还是不幸失去了生命。事情发生后,家属无法接受这一事实,将邻居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如今法院已开庭,记者采访了死者家属。家属称,他们和邻居范某不熟,两家人几乎没有交集。但范某带女儿去长江这么危险的地方游泳,却没有告知他们。况且女儿不会游泳,范某也没有全程照看,仅给了一个泳圈和一个跟屁虫。监控显示,范某全程都在照顾自己的两个孩子,并未关注萌萌。
目前家属表示诉求是获得赔偿,其中死亡赔偿金95.55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共计109.556万元。但对于家属的指控,范某全程否认。家属还称,范某开始狡辩,声称没有带萌萌去江边游泳,是她自己去的,还要求家属拿出相关视频证据。对于泳圈和跟屁虫,范某也表示是萌萌自己拿的,并非他提供。
这件事中,邻居明显不想承担责任,毕竟109万元不是小数目。但如果确实是他带孩子去江边游泳,就理应承担看护责任。如今事情已经发生,恐怕很难推卸责任。不过最终案件还是要等法院判决。目前来看,如果家属没有获得足够赔偿,可能会继续上诉,并找媒体持续报道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