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州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正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在此,提醒广大驾乘人员,珍爱生命,遵守交规!
10月9日18时30分许,在沾化区富国路与中心路交叉口,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闯红灯进入路口。此时,一辆鲁M牌小型汽车正常左转,避让不及,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两车受损。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被撞后,头部着地,幸亏佩戴了安全头盔,起到了有效保护作用,身体没有大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负全部责任。机动车驾驶人正常行驶,无责任。
民警提醒
珍爱生命,拒绝闯红灯!骑行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好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