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冯林)近日,张某、袁某夫妇将一面绣有“为民执法显正义 公正廉洁铸初心”的锦旗,郑重送到宝应县法院承办法官手中,衷心感谢法院公正司法、为民解忧。
2013年,张某夫妇经人介绍,与戎某夫妇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书》,出资购买宝应县一处房屋,依约支付房款后,合法占有使用该房屋至今。后因戎某拖欠冯某货款未还,冯某诉至法院,并于2025年申请强制执行。因案涉房屋未办理产权过户,仍登记在戎某名下,法院依法对该房屋予以查封。
面对变故,张某夫妇依法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执行法官深知此案关乎群众基本居住权益,多次带队前往案涉房屋、属地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实地调查,查明房屋因土地性质及历史遗留问题无法过户,且张某夫妇在查封前已支付房款并长期合法占有。
合议庭秉持依法保护群众居住权益的理念,严格依法裁判,认定张某夫妇对案涉房屋的民事权益足以排除强制执行,判决不得执行该房屋,并解除查封、拍卖、变卖措施。判决生效后,张某一家悬了近一年的心终于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