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军统一制发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人员证》
(以下简称《预备役人员证》)
已于近日正式制发启用
《预备役人员证》为本芯证件式样
具有较高的防伪性和通识度
是证明预备役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
证件号码为系统生成的唯一身份号码
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
颁布施行后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服预备役的
预备役军官、预备役军士和预备役兵
《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军官证》即行废止
证件封皮示意图
什么是新型预备役人员?
如何选拔补充?
如何申请加入预备役?
我们特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退役工作局相关部门
为各位战友解答这些问题
什么是新型预备役人员?
1.新型预备役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明确,我国的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明确,预备役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兵役义务,预编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或者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服预备役的公民。
预备役人员分为预备役军官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士兵分为预备役军士和预备役兵。预备役人员是国家武装力量的成员,是战时现役部队兵员补充的重要来源。
需要说明的是,新型预备役人员与现役军人一样,都是依法服兵役,都需要履行随时准备参战、保卫祖国的兵役义务,其中,以退役军人身份选拔补充的新型预备役人员,更是“二次服兵役”,再次为国家履行兵役义务。
2.新型预备役人员身份证明。经中央军委批准,全军从2026年3月1日起,制发启用《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人员证》。该证为本芯证件式样,是证明预备役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施行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服预备役的预备役军官、预备役军士和预备役兵。
需要说明的是,只有这轮改革后选拔补充的新型预备役人员才拥有该证件,改革前曾服预备役的人员不发放此证件,以往制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军官证》即行废止。
新型预备役人员管理制度有哪些?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军事人力资源管理角度看,新型预备役人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8个方面:
1.选拔补充。着眼与现役部队共同履行军队使命任务,聚焦备战打仗需要,新型预备役人员主要从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经过预备役登记的退役军人和地方专业技术技能人才中选拔补充。
2.授衔任职。新型预备役人员办理服预备役手续后,部队综合考虑其退役时的军衔,以及个人专业、学历、职称、职级等情况,授予预备役军衔、任用岗位职务,确保人岗相适、衔能匹配。
3.教育培训。主要包括入役培训、任职培训、职业培训和军事职业教育4个方面,重点是帮助新型预备役人员掌握服役要求,熟知岗位职责,提升军事素养。
4.考核。通常每年组织1次,区分4个结果等次,与服役津贴发放、晋升军衔等挂钩。
5.训练管理。通常采取分批次集中轮训方式组织训练,根据需要可灵活采取以岗代训、以工代训等方式。在日常管理上,新型预备役人员集中期间按照军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管理,平时参加地方生产生活,受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约束。
6.战时征召。在国家发布动员令或者国务院、中央军委依法采取必要的国防动员措施后,部队根据上级命令,向新型预备役人员下达征召通知,新型预备役人员根据军队规定转服现役。
7.待遇保障。着眼对预备役人员付出的军事劳动和牺牲奉献给予合理补偿,建立服役津贴制度,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交通食宿、救助慰问和抚恤优待等待遇。
8.退出预备役。包括达龄达限退役、调控退役、取消身份3种类型,是保持队伍活力,实现动态优化、有序更替的有效手段。
新型预备役人员如何选拔补充?
成为新型预备役人员,除满足法律法规明确的服役条件外,还应当依法依规经过选拔补充。
1.服预备役基本条件。主要包括5个方面:①忠于祖国,忠于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人民,热爱国防和军队;②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③年满十八周岁;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⑤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2.选拔补充流程。主要分为6步:
第一步,开展潜力调查。这是前置环节,一般由部队会同省军区系统和地方相关行业领域单位,了解掌握退役军人和地方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底数,包括人员基本信息、工作单位、从事专业、技术能力水平、服役意愿等。
第二步,组织预备役登记。经潜力调查掌握的人员潜力,由省军区系统按照规定进行预备役登记。
第三步,遴选预选对象。部队根据编制、专业岗位和相关需要,按照中央军委批准的年度选拔补充计划,从经过预备役登记的人员中,择优遴选拟选拔补充的预选对象。
第四步,组织体检政考。由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以下简称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对预选对象进行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对拟选拔担任领导干部职务的,根据需要还应当组织党风廉政考察。
第五步,办理入役手续。对政治考核、体格检查、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由预备役部队按规定遴选确定为选拔补充对象,按权限报批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办理服预备役手续。新型预备役人员服预备役的时间自批准服预备役之日起算。
第六步,完成授衔任职。部队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授予新型预备役人员预备役军衔、任用岗位职务。
公民如何申请加入预备役?
预备役登记是新型预备役人员选拔补充的前提条件,公民申请加入预备役,个人只需按规定进行预备役登记,之后的选拔补充环节和步骤,均由组织依法依规实施。公民预备役登记通常由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负责;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以由其经常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办理。
预备役登记的对象为军队确定需要办理登记的退役军人,以及地方专业技术技能人员;根据军队需要,可组织符合条件的女性公民进行预备役登记。预备役登记的主要内容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专业技术技能、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对退役军人还需登记其原服役单位、军衔等级、专业名称、安置地等信息。组织预备役登记,通常区分退役军人和未服现役的公民两种身份办理。
1.退役军人。军人退出现役时,不再直接转服预备役,而是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在军人退出现役离队前,审核确定需要进行预备役登记的退役军人,并在退出现役审批表和军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中注明,同时开具《兵役登记介绍信》交给退役军人。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根据退役军人提供的《兵役登记介绍信》或者按照上级下达的人员名单,办理预备役登记。
2.未服现役的公民。主要有两种登记方式:①根据部队需求登记,预备役部队根据对地方相关行业领域的潜力调查,提出对地方专业技术技能人员的预备役登记需求或者具体人员名单,由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结合本行政区域内国防动员潜力实际,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登记,或者根据部队提供的具体人员名单直接办理登记。②个人自主登记,兵役部门已在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设置预备役登记端口,有意愿服预备役且符合条件的地方人员,可通过登录网站提交预备役登记信息,待兵役机关审核后完成登记。公民也可自行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申请预备役登记。
对往年退出现役的军人,主要由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根据退役军人信息数据进行核验和补充登记;个人有服役意愿的,可参照上述未服现役的公民个人自主登记的方式完成预备役登记。
新型预备役人员有哪些职责与权益?
新型预备役人员必须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顽强、不怕牺牲,按照规定参加政治教育和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随时准备应召参战,保卫祖国。
选拔成为新型预备役人员后,不改变本人地方行政隶属关系,部队不介入分散期间的单位和个人日常生产生活,个人一般不向部队预建党支部转接党组织关系和交纳党费。新型预备役人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等集中期间的召集,由预备役部队根据训练计划和执行任务需要,提前通知本人,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和预备役登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给予单位和个人较为充足的时间准备。新型预备役人员应当按照召集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国家依法保障新型预备役人员的地位和权益;新型预备役人员享有与其履行职责相应的荣誉和待遇。主要包括:
1.佩带标志服饰。新型预备役人员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穿着预备役制式服装、佩带标志服饰,授予相应预备役军衔。
2.享受津贴补贴。主要包括服役津贴、任务津贴和相关补贴。①服役津贴,包括按月发放的基本津贴和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的一次性增发津贴。②任务津贴和相关补贴,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期间,按照规定享受任务津贴,以及相应补贴和伙食、交通等补助;其中,预备役人员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所在单位应当保持其原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和保险等待遇。
3.医疗保险待遇。新型预备役人员参战,享受军人同等医疗待遇;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期间,按照规定享受国家和军队相应医疗待遇,军队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军队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提供优先就医等服务。
4.救助扶持政策。新型预备役人员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期间,其家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原因,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地方人民政府部门和部队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和慰问。新型预备役人员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和扶持政策。新型预备役人员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等活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融资优惠等政策。新型预备役人员按照规定享受优待。
5.特定权益保护。新型预备役人员的考核结果,应作为调整其职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和评定职称等的依据之一,所在单位不得因预备役人员履行预备役职责,对其作出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免职、降低待遇、处分等处理。女性预备役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新型预备役人员因参战以及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伤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其抚恤优待。
预备役军衔和新型预备役人员服役年龄年限
1.预备役军衔。预备役军衔是区分预备役人员等级、表明预备役人员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党和国家给予预备役人员的地位和荣誉,分为预备役军官军衔、预备役军士军衔和预备役兵军衔。
①预备役军官军衔设二等七衔,预备役校官分为预备役大校、上校、中校、少校;预备役尉官分为预备役上尉、中尉、少尉。
②预备役军士军衔设三等七衔,预备役高级军士分为预备役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预备役中级军士分为预备役一级上士、二级上士;预备役初级军士分为预备役中士、下士。
③预备役兵军衔设两衔,分为预备役上等兵、列兵。
2.新型预备役人员服役年龄年限。预备役军官、预备役军士在本衔级服预备役的最低年限为4年。预备役兵服预备役年限为4年,其中,预备役列兵、上等兵各为2年。
新型预备役人员服预备役的最高年龄:①预备役指挥管理军官:预备役尉官为45周岁,预备役校官为60周岁。②预备役专业技术军官:预备役尉官为50周岁,预备役校官为60周岁。③预备役军士:预备役下士、中士、二级上士均为45周岁,预备役一级上士、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均为55周岁。④预备役兵:为30周岁。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法律有关“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或者优化预备役人员队伍结构需要退出的”规定,对于能力素质不符合预备役部队备战打仗要求的预备役人员,部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淘汰更替。
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
预备役人员作为
预备役部队的主体力量
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
是战时现役部队兵员补充的重要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
《预备役人员管理暂行条例》
相继施行与衔接落地
《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人员证》
正式启用
标志着预备役人员管理工作的
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得到全面提升
战友,你的证到家了吗?
领到证之后务必妥善保管
严禁转借、复制、伪造、涂改
防止遗失和损坏
素材来源:《中国退役军人》杂志2026年第1期、第2期
图片来源:北海舰队
来源:中国退役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