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娃信披违规预处罚下达,股民可索赔
2026年5月20日葫芦娃(605199)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5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刘景萍女士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经调查,葫芦娃部分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部分销售业务存在通过虚增药品价格虚增营业收入,未准确计提配送费、仓储费、运输费等,导致葫芦娃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葫芦娃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10,019,632.03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7%;虚增利润总额89,580,304.46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6.11%。
2024年半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收入42,600,971.32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03%;虚减利润总额27,661,119.92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9.35%。
2025年4月29日,葫芦娃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此外,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披露了《募集说明书》引用了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4年9月6日,上交所终止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葫芦娃未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景萍,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于汇是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董事会秘书王清涛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因此,监管局对公司给予警告,处以7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以共计1450万元罚款。
另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9.8.1条规定,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5月21日起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表示,凡在2024年4月27日—2025年4月2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22日收盘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证券团队,专注股民证券维权业务,团队深耕该领域十余年,且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并为广大投资者带来受益匪浅的专业法律知识。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证券团队目前代理诚益通(300430)、五粮液(000858)、兴化股份(002109)、东珠生态(603359)、实达集团(600734)、向日葵(300111)、贵州百灵(002424)、太极股份(002368)、迪瑞医疗(300396)、易华录(300212)富恒新材(920469)、湘邮科技(600476)等百余家公司上市公司索赔案件。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证券团队多年来累计为近万名股民获得卓朗科技(600225)、易事特(300376)、摩登大道(002656)、天神娱乐(002354)、金正大(002470)、仁东控股(002647)等百余家上市公司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