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有一位将释法说理贯穿执法全流程的身影——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五大队大队长赵红胤。他创新探索“说理式执法+精准普法”融合模式,在建控区管理、公益诉讼协作、新媒体普法等领域形成多项推广经验,辖区普法工作成效显著。
执法现场(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供图)
坚持说理式执法,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任职以来,他让当事人既明晰违法危害,又感受到执法温度。G65包茂高速秀山服务区执法检查中,一辆川A籍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驾驶员情绪激动拒不配合,甚至试图利益输送逃避处罚。他从超限运输现实危害入手,结合辖区超高车辆刮碰隧道设施的典型事故案例,对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规条款逐项解读,明确违法责任和法律后果。经耐心讲解,驾驶员最终认识到错误,主动接受处罚并承诺规范装载。
同日,一辆吉A籍商品运输车超长装载,驾驶员以“液压泵故障无法整改”为由拒不配合。他一方面告知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送达《轻微违法行为告知书》责令整改;另一方面主动协调维修企业消除安全隐患。鉴于当事人主动配合整改且未造成实际危害,依法对其免予行政处罚。两次执法平稳有序,真正实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目标。
深化公益诉讼协作,破解民生治理难题。针对高速沿线安全治理难点堵点,他主动加强与检察、地方政府等部门协同联动,探索形成“发现—移送—协作—整改—反馈”全闭环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G65包茂高速洪安镇贵塘大桥下曾有违规搭建板房,60余岁的移民拆迁群众因安置问题未解决长期居住于此,既影响桥梁结构安全,也威胁当事人生命财产安全。面对“强拆违背民生诉求、放任存在重大隐患”的两难局面,他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秀山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协作程序,明确“先安置、后拆除”的处置原则,先后十余次赴洪安镇协调安置房源、推动整改进度,主动协助当事人搬迁。待当事人顺利入住安置房后,才依法拆除违规板房,既消除安全隐患,也得到当事人认可。该经验做法被多家主流媒体报道,成为交通执法领域公益诉讼协作的典型案例。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升全民法治意识。校园普法方面,通过案例动画、事故视频展示、互动问答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讲解行人上高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发放卡通普法手册,发动学生担任“普法小喇叭”向家长宣传高速保护和安全出行知识。农村普法方面,结合春耕生产等关键节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讲解高速用地堆物、违规搭建的法律后果,引导村民主动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秸秆、杂物,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科技赋能普法方面,有群众计划在高速边坡附近新建房屋,他第一时间安排专人现场核查,通过航拍测量明确该选址距离高速仅18米,不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不少于30米”的规定,耐心说明违规建设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引导群众在安全距离外重新选址,从源头避免违法建设问题。此外,他常态化开展“大队长接待日”活动,主动为辖区物流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面对面解答企业经营法律疑问,帮助排查安全管理漏洞,深得企业好评。
近年来,在他的带领下,沿线群众交通法律法规知晓率明显提升,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新增违法建筑(构筑物)数量大幅下降。“普法工作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只要还在执法岗位上,我就要让法治精神覆盖高速沿线每一寸土地,守护好群众平安回家的每一段路。”这是他的初心,更是郑重承诺。接下来,他将继续带领全体执法人员,不断探索普法工作新路径、新方法,努力让法治阳光照亮高速沿线每个角落,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来源: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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