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 坚 通讯员 佘 晖)于田间农人,小满是耕耘半程、静待丰收的期许,南通市海门区法院执行局始终以法律为犁,深耕公平正义的“责任田”,紧盯涉民生、涉中小微企业等各类执行案件。
在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引发的腾退、支付租金执行案件中,原、被告的法人、实际控制人是曾经的好友、合伙人,从携手打拼到矛盾激化、愤然撤场,最终对簿公堂,多年情谊荡然无存。
案件经一审判决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未按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全面履行义务为由,向海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高梅细致梳理一、二审卷宗材料,初步研判该案强制腾退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均不佳。
为查清事实、厘清争议焦点,高梅冒雨前往案涉厂区进行实地踏勘。在了解案情后,高梅发挥“执行+基层”联动治理模式,立即联系该村党支部书记和小组长,商定在村委会现场调处,力争一次性化解这场旷日持久的矛盾。
在村委会碰头后,这两位“60后”昔日老友再起争执,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旁人难以插话劝解。谈及生效判决争议焦点时,高梅适时介入,从法律层面细致解读判决要义、明晰厂房权属与界定标准;村干部也结合当年情况,现场厘清租赁范围、地界划分等原始实情。
经实地查看,以及向原租赁方了解租赁场地的四至范围等,查明申请人主张腾退的部分,不完全在该案执行依据确定的范围内。结合案涉租赁场地范围,申请执行人的诉求虽合情合理,但需通过另案诉讼再执行方可解决。此举将进一步增加双方当事人诉累,也势必影响申请方的正常经营。
“现在已经不在一起经营,尽快从这件事中抽离出来,在家含饴弄孙,享受退休生活不是更好吗?”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后,高梅耐心劝导被执行人的实际控制人。“7天内我找人把附房剩余原材料拖走。”也许正是这些话触动到了双方,被执行人实际控制人主动破冰。
几天后,申请执行人和代理人来到法院,递交了《结案申请书》。至此,这场迁延数年、纠葛难解的租赁合同纠纷,终于圆满化解、尘埃落定,有效减少了双方再次诉讼带来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