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7期(总第320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餐饮食品、饮料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共16大类食品726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饮料4大类食品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其中涉及临沂1批次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临沂市河东区刘秀水产店销售的鲤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恩诺沙星为第三代人工合成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物,广泛应用于畜牧、水产等养殖业中。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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