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共22大类食品1946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后发现, 临沂市兰山区山东九州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连锁超市北园路店、临沂市河东区尚元百货超市、临沂市兰山区临沂商城陈振明食品经营部销售的三批次产品不合格。
抽检信息显示,临沂市兰山区临沂商城陈振明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为山东五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复配酶制剂抗氧化剂,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铅(P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五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临沂市河东区尚元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为临沂市祥龙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电导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山东九州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连锁超市北园路店销售的标称为山东十笏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醋(酿造食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山东十笏园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检验方法和判定依据异议,经我局核查,对异议不予认可。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