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曝光,宜家、丝芙兰、欧缇丽等被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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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据悉,截至9月底,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已查办各类违法广告案件5017件,罚没款8020万元。

宜家窗帘能“净化空气”?

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地铁灯箱和某第三方APP平台上发布“GUNRID古恩里德空气净化窗帘”产品广告,宣传“旧材料,带来新空气”等内容。当事人依据在限定的试验条件下,针对特定目标污染物,对窗帘样品检测得到一种理想状态下的净化结果,便宣传窗帘具备“空气净化”功能,忽略了窗帘实际使用的生活环境条件,误导消费者认为该窗帘无使用的限制条件,使用了该窗帘即可净化室内环境中的多种污染物,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该广告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构成虚假广告。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172.5万元。

丝芙兰、欧缇丽虚构“红人亲测”

丝芙兰(上海)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为推销由欧缇丽(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进口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欧缇丽尊贵璀璨时光精华”,在某网上商城丝芙兰官方旗舰店“欧缇丽尊贵璀璨时光精华”化妆品宣传页面中,在没有真实性依据的情况下,虚构“红人亲测”及某网红使用该化妆品前后脸部对比图案及功效介绍,宣称“这款精华才使用几天效果就很明显。下颌线up 的感觉是最明显的”等内容,构成虚假广告。

上述广告系欧缇丽公司设计、制作后与丝芙兰公司共同协商确定的广告内容,两者构成共同广告主。两个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各处罚款40万元。

空气净化器能杀灭新冠病毒?

上海谷奇核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注册的微信公众号发布“石墨烯空气净化器:除菌杀毒(新冠)才是基本功”的广告,在没有科学和真实性依据的情况下,宣称“是业内首款具有高效杀灭新冠病毒等病原体的专用空气净化器”等内容,构成虚假广告。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45万元。

美莱医疗违法使用代言人

上海美莱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推广其美鼻整形服务的宣传内容中,使用美拍达人西西(本名佟某)作为代言人,展示其整形手术前后对比照片的广告作推荐、证明,并在广告中将当事人的美鼻整形手术与其他手术作对比。

美莱医疗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8.58万元。

广告代言人佟某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关于医疗广告不得使用广告代言人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处罚没款18.58万元。

除上述案件外,本次公布的案件还包括上海六羡歌堂餐饮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上海德馨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案、上海途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上海蛟扬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上海博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件、上海宇瑶美容科技有限公司桃夭美容分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等。

来源:上海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