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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打开工具加微信【5902455】.在"设置DD新消息提醒"里.前两个选项"设置"和"连接软件"均勾选"开启"(好多人就是这一步忘记做了)
版权所有:中共湖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邮编:430071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省委大院技术支持:荆楚网 鄂ICP备2021007236-1 地理位置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共湖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PC版 女子称在三甲医院就诊时被拍视频发网络,涉事医生的行为违法吗? 近日,一名李女士公开控诉在某三甲医院就诊时被多名医护人员拍摄视频,随后发现自己的就诊画面出现在某社交平台的"门诊实录合集"中,该系列已发布78个患者案例。视频曝光后,李女士立即要求删除并维权,但涉事医生至今未公开道歉。这一事件引发公众对医疗隐私保护的强烈质疑。 一、以科普之名侵犯隐私:动机与现场细节 据李女士描述,就诊时诊室内除主治医生外,还有四五个身穿医护装的年轻人。她虽感不适,但因急于看病未当场质疑。涉事医生在社交平台长期发布患者就诊视频,自称目的是"医疗科普",通过真实病例提升内容可信度,同时积累粉丝、扩大个人影响力。然而,这种未告知的拍摄行为,暴露出医院管理的严重漏洞——既未规范医护人员行为,也未保障患者知情权。若医院能建立"先征得同意再拍摄"的硬性规定,此类侵权或可避免。 二、法律红线:隐私权与职业规范的双重崩塌 从法律层面看,涉事医生的行为已构成明确违法。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以刺探、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李女士在不知情、未同意的情况下被拍摄并公开就诊视频,其隐私权遭到直接侵犯。同时,《医师法》要求医师执业中必须"尊重患者,保护隐私",涉事医生显然违背了这一职业准则。更关键的是,《民法典》明确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对患者隐私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公开患者信息需承担侵权责任。 事件曝光后,涉事医生虽删除了相关视频,但对李女士的道歉诉求始终未回应。这种态度折射出医疗维权中的典型困境:患者处于信息与权力不对等的弱势地位。李女士的遭遇并非孤例——当医院将患者视为"科普素材"而非独立个体时,制度性监管缺位便成为侵权的温床。 此案再次敲响医疗隐私保护的警钟。医生利用自媒体进行科普值得鼓励,但绝不能以牺牲患者权益为代价。医院必须建立严格的拍摄审批与监督机制,将"知情同意"流程前置;监管部门也需对类似侵权行为明确追责标准。医疗行为的核心是"治病"而非"制片",当镜头对准患者时,法律与伦理的底线永远高于流量。 目前,李女士仍在等待一个郑重的道歉。她的维权之路,也是对所有医疗机构的拷问:在追求科普效率与个人影响力的同时,是否还记得白大褂下的第一誓言——"不伤害"?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4.打开某一个微信组.点击右上角.往下拉."消息免打扰"选项.勾选"关闭"(也就是要把"群消息的提示保持在开启"的状态.这样才能触系统发底层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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