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王泳婷9月30日报道:9月29日,全市首张律所聘用外籍法律人才(包括聘用外国法律顾问)的5年期(法定最长期)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与全市首张相应期限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在长宁颁出。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受聘外籍人员J?BENJAMIN?BAI(美籍华人)接过受聘人员全新证照后激动地表示:“以往申办相关许可费时费力,这次长宁区跨前一步、改革创新,不仅缩短办理周期,还充分延长外国人才聘用时间。通过这“一减一加”,释放了满满的制度改革红利,切实让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服务人员得实惠。”
据了解,此次证件的成功颁出是长宁积极落实本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工作要求,探索多部门协同合作,加强人才引入“快办”“好办”的一次成功实践,也是本市法律服务机构聘用外籍人员来华工作许可的一次制度性改革突破。
在我国对外改革开放力度持续加大、上海加快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的时代背景下,有法律服务“出海”需求企业日益增多,涉外律师事务所对国际化人才需求量巨大。聘用外籍人才在华工作,需为其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与居留签证等许可手续。
以往,受聘外籍人员每年需往返于中国与外国之间2次并在沪逗留办证,这不仅增加了律师事务所日常运营的制度性成本,同时也给律师事务所海外业务拓展与稳定海外人才在华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长宁区司法局结合市领导调研批示,聚焦《长宁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持续优化丰富长宁涉企法律服务包工作举措,积极开展法治营商调研。今年6月,长宁区司法局在调研中获悉律师事务所上述诉求后,主动梳理形成需求清单,并在市司法局业务指导下,会同区人才工作局、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等职能部门,聚焦相关制度瓶颈,寻求有效解决方案。本市律所聘用外籍人员(包括聘用外国法律顾问)五年期首证的成功颁出,为急需拓展海外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带来“政策福利”。
此次探索,长宁为本市涉外法律服务供给实现突破性制度改革提供了“长宁样板”。其一,是实现从“逐项申办”向“一站联办”的制度创新。以往外籍人员在华工作,需先申请来华工作许可,再办理居留签证许可,程序环节上较为繁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