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网警破获涉“虚拟币”违法犯罪案,抓获15人
创始人
2025-12-17 15:43:03

“虚拟币”具有去中心化、不计名性等特点。“虚拟币”网络传销大多是通过传销头目注册空壳公司、设立网站,再以慈善、理财、娱乐、医疗为名目建立初步信任,通过各种形式大肆宣传其发行的虚拟币价值,以“高额返利”为噱头,鼓励会员开拓市场、与人共享“拉人头”的方式赚取汇报,最终不断吸纳会员会费达到敛财目的。近年来,许多不法分子抓住网友“一夜暴富”的心理,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利用虚拟币实施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贵州黔南网安与刑侦联动,破获一起“虚拟币”网络传销案,专案组分赴多地,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

公安机关工作中掌握:有人在网络设立某虚拟币,并故意炒高该虚拟币价格,以“拉人头”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

经查,该传销组织宣扬“世界一切有价值的皆可代币化”口号,搭建虚拟币无实名交易平台,设立各种层级,会员以充值质押虚拟币参与传销活动,通过发展下线获取直推奖励的方式获利,是一个层级达三级以上,参与人数千人以上的网络传销组织。

经查,犯罪嫌疑人贾某福、刘某、段某耀等人在网络设立某虚拟币,以购买虚拟币可获得高额收益为诱饵,故意炒高虚拟币价格,根据会员的购买金额划分“身份层级”,随着层级不断升高,收益随着增加,以此鼓励“老会员”继续发展“新会员”,吸纳更多人员参加传销活动,实现利益层层逐级返利。

获取收益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己购买获得产币收益,另一种是发展下线获得推广收益。

“虚拟币”传销步骤:

● 一是成立组织,借助合法身份掩盖非法行径;

● 二是组建服务器设立网站界面,在网站上包装成为具有发行虚拟币资格的公司;

● 三是宣传造势,利用网络社交工具,结合线下宣传虚拟币价值,引诱群众参与;

● 四是吸纳资金,设立资金池,利用高额返利,引诱参与者购买虚拟币成为会员,并鼓励发展下线,不断吸纳资金。

平台利用大部分传销参与者对虚拟币并不了解,通过工作人员定期开课宣讲“高回报、低风险”等话术,并以代充值的方式帮助会员将人民币兑换后进行充值。

目前,相关涉案嫌疑人均已被依法打击。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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