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证监会国际司公示多家准IPO企业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广州豪特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豪特节能)被要求补充说明公司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诉讼案件最新进展及是否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等。
中国证监会请豪特节能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股权变动:(1)请就公司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2)请说明公司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3)请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关于业务经营与规范运作:(1)请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含“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的具体情况,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及具体运营情况,是否已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开展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外资持股比例上限规定,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2)请说明公司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是否对日常业务经营存在不利影响,是否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三、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的要求,在备案报告中补充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
四、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五、请说明公司前期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详细情况及终止挂牌原因,前期申请A股上市辅导的具体情况及终止原因,是否计划继续推进A股上市及具体安排,是否存在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据港交所11月2日披露,豪特节能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广发证券、申万宏源香港为联席保荐人。
据招股书,豪特节能是一家来自中国内地领先的能源管理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数据中心细分赛道。通过技术驱动+场景深耕的战略,提供能源管理解决方案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涵盖咨询服务、解决方案设计、设备选型及采购、项目集成及实施以及系统维护。该公司的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包括AI算力数据中心和边缘数据中心)、智慧工业园区、智能工厂及多用途商业综合体,覆盖多个领域的广泛场景。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按2024年的收入计,该公司是中国内地第五大运营商中立型数据中心能源管理解决方案提供商及中国内地第九大数据中心能源管理解决方案提供商。
业绩方面,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该公司实现收入分别约为7.93亿元、8.58亿元、10.18亿元、7.54亿元人民币,同期,年/期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约为3913.2万元、7018.3万元、7586.9万元、5049.6万元人民币。
招股书显示,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收入主要依赖大客户。于往绩记录期间,公司向主要客户作出重大销售。截至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于各期间向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分别占公司总收入的86.1%、79.4%、94.9%及98.9%,而公司向单一最大客户客户A的销售额则分别占总收入的62.6%、36.3%、82.8%和39.4%。公司提醒,失去主要客户或其业务变动,将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随着收入的提高,公司也随之面临相应的应收账款与信贷风险。截至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2月31日以及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贸易应收款项分别为人民币21040万元、人民币9470万元、人民币31730万元及人民币37670万元,贸易应收款项周转天数分别为67天、64天、73天及83天,总体呈上升趋势。若客户延迟付款或违约,将影响现金流与财务稳定性。
来源:读创财经
审校:吴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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