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近日向上海珈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珈凯生物”)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发出第二轮审核问询。本次问询主要聚焦客户合作稳定性与业绩增长持续性、毛利率水平真实合理性、股权变动合规性及一致行动关系稳定性等核心问题。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项目动态信息,珈凯生物的IPO申请于2025年6月30日获北交所受理,2025年7月24日收到首轮问询,2026年2月13日获第二轮问询函。
其官网及招股说明书显示,珈凯生物主营业务是化妆品功效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总部地址位于上海市区金山区,其下游客户覆盖“珀莱雅”、“福瑞达”、“水羊股份”、“欧诗漫”、“华熙生物”、“相宜本草”、“百雀羚”、“林清轩”、“科丝美诗”、“巨子生物”、“自然堂”等化妆品品牌及集团公司。
主营化妆品功效原料,市占率1.64%
招股说明书显示,珈凯生物的产品包括绿色天然原料产品和合成产品两类,均为化妆品功效原料。
数据显示,2022年至2024年及2025年6月末,珈凯生物营业收入分别为18261.97万元、21750.20万元、24243.62万元及12211.85万元。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9.10%、11.46%及12.28%,销售收入呈不断增长态势。

同时,珈凯生物首轮回复函中提及,经审阅,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9481.1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7.91%。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2025年1-6月,珈凯生物自产产品主要客户山东福瑞达、科丝美诗、华熙生物等收入下降,代工产品主要客户AnshulLifeSciences、水羊股份、隆力奇等收入均出现下降;同时2022年至2024年及2025年1-6月,年收入200万元以上核心客户占比分别为55.76%、59.43%、62.69%、63.85%,同时,50万以下的长尾客户为公司广泛覆盖的客户基础群体,各期变动较大。
对此,北交所要求珈凯生物说明,自产和代工产品向部分主要客户销售金额下滑或大幅波动的原因;结合下游竞争、客户业绩、供应份额变动,说明合作稳定性与可替代性;同时,说明各销售收入层级下对应客户构成情况,包括客户行业地位、规模、与公司合作年限、公司在其供应商体系中的地位、合作深度等,长尾客户变动较大的原因等。
此外,珈凯生物引用中国日用化学工业信息中心2025年4月发布《化妆品原料行业发展情况分析》的数据,2024年中国化妆品功能性原料市场规模约为148亿元,珈凯生物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42亿元,在国内功能性原料市场的占有率约为1.64%。同时,珈凯生物认为已深度融入中国化妆品产业核心生态链,与珀莱雅、华熙生物、山东福瑞达、巨子生物、自然堂等国货领军品牌构建深度的合作关系。
对此,问询函要求珈凯生物说明对“已深度融入中国化妆品产业核心生态链,与国货领军品牌构建深度的合作关系”的依据,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客观、准确。
境外销售与核查有效性亦被关注。报告期,珈凯生物境外收入占比近20%,2025年上半年同比增长20.90%,中介机构主要以视频访谈完成核查。北交所要求说明视频访谈的程序、范围与证据充分性,是否符合北交所IPO核查指引;同时核查2025年上半年贸易商函证与走访比例大幅下降的原因,以及终端销售穿透核查的完整性。
毛利率超63%,要求论证毛利率稳定的可持续性
毛利率水平真实合理性也引发问询。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2022年至2024年及2025年6月末,珈凯生物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3.76%、63.70%、63.61%及63.86%,总体稳定。
问询函提及,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应毛利率均存在一定波动。珈凯生物对比了2024年公司化妆品功效原料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应产品毛利率情况,低于锦波生物、创健医疗、维琪科技、华熙生物,高于科思股份、辉文生物。
对此,监管要求珈凯生物结合产品结构、定价机制、成本构成、客户与销售模式差异,分析说明毛利率与同行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产品和原材料定价机制、调价依据等,说明绿色天然原料产品单价持续上涨、合成产品单价大幅波动的原因。同时要求量化供应链优化、产能投放、产品结构对毛利率的影响,论证行业竞争加剧下毛利率稳定的可持续性,提示波动风险。
根据招股说明书,珈凯生物此次拟募集资金30955.92万元,用于年产50吨功能性植物提取物项目。同时,珈凯生物现有植物提取产品为复合成分植物提取产品,募投项目拟生产高纯度单一成分植物提取产品,达产后产能为50吨/年。
此外,招股书显示,2025年1月,珈凯生物与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约定公司拟在南浔区菱湖镇工业园区新建年产50吨功能性植物提取物项目,用地面积约50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对此,问询函要求珈凯生物说明高纯度单一成分植物提取产品与现有产品相比的优劣势,下游应用场景和客户是否存在重叠、是否存在替代关系,高纯度单一成分植物提取产品是否具有明确的下游需求和产业化前景及客观依据,量化分析说明本次募投拟新增产能是否能够有效消化。此外,说明发行人是否具有新产品的技术研发储备、生产基础,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的进展,是否存在实质障碍,是否存在无法取得的风险及公司拟采取的替代措施,募投项目是否具备重大不确定性。
另外,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田军直接及通过嘉兴珈上间接合计控制发行人41.8526%股份的表决权,王吉超直接及通过嘉兴珈北间接合计控制发行人16.7361%股份的表决权,苏文才直接及通过嘉兴珈广间接合计控制发行人15.5458%股份的表决权,三人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若存在分歧,按表决权比例较多的一方或多方确定结果,协议自2025年7月1日起有效期为三十六个月。
北交所要求结合嘉兴珈上、嘉兴珈北、嘉兴珈广、嘉兴盛央的决议形成机制及《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说明三位实际控制人的决议形成机制、纠纷解决机制,上市后36个月内维持一致行动关系稳定的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