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詹詹编辑丨杜海
来源丨正经社(ID:zhengjingshe)
(本文约为1200字)
9月10日,罗永浩的一条“预制菜”微博将西贝推上舆论风口。西贝创始人贾国龙随后强硬回应,连用多个“一定”强调起诉决心:“一定会,我们一定会起诉他,一定一定会起诉他!”对此,罗永浩并未退让,反而公开悬赏征集西贝使用预制菜的“真凭实据”。
罗永浩与西贝激烈交锋多日,这场消费纠纷也演变为关乎品牌信誉与行业标准的公共事件。那么,在法律界人士看来,这场以“预制菜”为核心问题的餐饮界风波,双方胜算有几分?
首先,截至目前,罗永浩虽多次公开表达对西贝使用预制菜的质疑,但其并未向公众或相关方出示任何能直接证明“西贝几乎全是预制菜”的实质性证据,如西贝采购预制菜的合同、产品检测报告、门店制作流程的完整记录等。
他此前宣布“悬赏十万元征集证据”,本质上是试图借助公众力量补充证据链,而非自身已掌握关键依据。若进入诉讼阶段,“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法律原则,罗永浩若始终无法提供由自己掌握或核实的核心证据,其主张将难以得到法庭支持,这是影响官司走向的首要前提。
其次,罗永浩拥有庞大的粉丝群体,粉丝若能提供有效证据,无疑是一大助力。但普通粉丝并非专业人士,提供的证据可能存在瑕疵。例如,粉丝提供的消费小票、现场照片或视频,也许难以直接证明菜品就是预制菜,因为预制菜的界定较为复杂,仅凭外观和口感很难准确判断。而且粉丝提供证据时,也需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否则不仅帮不了忙,还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所以粉丝提供的证据能否真正派上用场,充满不确定性。
另外则需要关注预制菜的标准到底是什么。虽说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了预制菜范围,对原辅料、预加工工艺等进行了界定,但在实际应用中,标准仍存在模糊地带。像西贝强调中央厨房仅做原料预处理,门店完成最终烹饪,不属于预制菜;而罗永浩或许认为只要不是完全现场新鲜制作,就算预制菜。这种对预制菜定义理解上的差异,在法庭上需要法官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去解读和判断。倘若法律标准不能清晰界定西贝的菜品是否属于预制菜,那官司的走向就更加扑朔迷离。
从法律角度看,判断罗永浩言论是否侵权,得结合具体情形。他的言论一部分是事实陈述,如“西贝几乎全是预制菜”,这需要证据支撑,若无法举证或歪曲事实,就可能触及侵权边界;另一部分是主观评价,像“还那么贵,实在太恶心了” ,除非西贝能证明他未消费过且故意侮辱,否则通常不认定为侵权。但公众人物言论传播广、影响大,罗永浩需承担更高的审慎义务,其言论是否在合理监督范围内,也是这场官司的关键争议点。
有专业律师表示:“消费者对于预制菜的认知,与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里的预制菜存在较大差异。”像许多连锁餐饮企业中用的中央厨房,其所出餐品在法律层面上不属于预制菜。这一定论无疑为罗永浩的胜算添了几分阴影。
但这场官司无论结果如何,都将引发大众对预制菜行业规范、消费者知情权以及公众人物言论边界的深度思考。【《正经社》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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