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21日电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水产)21日盘后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忠、樊春花、梁永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2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经查,2024年9月至11月,国联水产向第一大股东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国通)提供借款,累计发生额780万元。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国联水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4年11月底资金占用余额已全部清偿。公司对前述事项未及时依法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5年4月28日才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以下简称《8号指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新余国通违反了《8号指引》第三条的规定。
李忠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樊春花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梁永振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8号指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国联水产、新余国通、李忠、樊春花、梁永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官网显示,国联水产创建于2001年,专注于水产食品领域精深发展,以水产食品研制为龙头,已发展成一家全球化、全产业链和全渠道的跨国企业集团。公司2010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业绩方面,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25.82亿元,同比下降14.29%;归母净利润亏损8亿元,亏损同比扩大905.30%。二级市场上,国联水产21日收跌0.63%报4.73元,目前公司总市值53.36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