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晏国文 卢志坤 北京报道
2026年2月5日,迪瑞医疗(300396.SZ)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以下简称“吉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迪瑞医疗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第一,涉外销售订单收入确认不审慎。迪瑞医疗2023年存在部分涉外销售订单确认收入后,对应商品未实际报关并办理退货情形。上述行为,导致迪瑞医疗2023年多记营业收入369.3万元,多记营业利润71.6万元。
第二,涉外销售内部控制不完善,部分涉外销售订单相关资料保存不完整。
上述行为致使迪瑞医疗2023年多记营业收入369.3万元,占其2023年营业收入的0.27%。
吉林证监局决定对迪瑞医疗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王学敏(时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牛丹丹(时任副总经理)、张兴艳(时任财务总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迪瑞医疗方面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深刻反思公司在有关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吉林证监局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认真总结并吸取教训,切实提高合规意识。
(编辑:曹学平 审核:童海华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