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证券 ”,601878)因子公司合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被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
3月13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浙商证券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个别核心业务岗位人员不具备2年托管业务从业经验,托管业务办公场所未独立,基金投资监督标准与监督流程不完善,对托管部门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及投资基金管理不健全。
“这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2号)第八条第三项、第十条第二项、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指出。
二是浙商证券对资产管理子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和另类投资子公司的合规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2号)第四十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商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商证券应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各项业务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并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和问责报告。”浙江证监局称。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刚刚进入3月份,但这已是浙商证券年内第2次被浙江证监局点名。
1月23日,浙江证监局公告指出,经查,浙商证券杭州分公司存在对投资者以往交易合规审核把关不严、账户实名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商证券杭州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商证券杭州分公司应引以为戒,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部控制、严格制度执行,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水平,杜绝违规情形再次发生。”浙江证监局进一步指出。

官网最新资料显示,浙商证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综合性证券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9日。2006年8月更名为浙商证券。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注册资本45.74亿元。浙商证券于2017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浙江省首家国有控股的上市券商。
分支机构方面,浙商证券旗下设有国都证券、浙商期货、浙商资管、浙商资本、浙商投资、浙期实业、浙商国际金融、浙商国际实业等公司,分支机构百余家。
业绩方面,浙商证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浙商证券营业收入为67.89亿元,同比增加66.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2亿元,同比增加49.57%。
2025年前三季度,浙商证券基本每股收益0.42元/股,同比增加27.27%。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浙商证券总资产为2190.48亿元,较2024年末1540.86亿元的总资产规模,增加了42.16%。
股权方面,浙商证券2025年三季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仅有1家,为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6.46%。
据大智慧VIP,截至3月13日收盘,浙商证券收报10.27元/股,跌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