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ST星农,603789.SH)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5号)。因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逾6000万元,浙江证监局对*ST星农及多名责任人合计罚款690万元。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
经查,2023年,*ST星农全资子公司巴州星光致远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致远”)开展虚假棉花采收、咨询服务、推广服务等业务,公司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6072.74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69%;虚增利润总额528.9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77%,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5年9月27日,*ST星农发布《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浙江证监局认为,*ST星农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情形。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ST星农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同时,对时任董事长何德军,时任董事、总经理郑斌,星光致远时任总经理刘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负责人吴海娟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3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对*ST星农及时任董事长何德军,时任董事、总经理郑斌,时任财务负责人吴海娟,星光致远时任总经理刘涛予以公开谴责。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证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2025年4月30日,*ST星农披露,《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