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现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6月9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大会表决票送达起止时间从2025年6月10日起,至2025年7月8日17:00止(表决票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5年7月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不足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7,000元,律师费23,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合计30,000元。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从基金资产列支。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嘉实致融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注:(1)根据《嘉实致融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最少分配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380元。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5年7月10日、7月11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注:(1)根据《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1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808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808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8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