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1月19日晚间,亚太科技发布公告称,自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9日,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亚科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如公司股票在转股期内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则触发“亚科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亚科转债”。如后续正式触发“亚科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条件满足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亚科转债”赎回权,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编辑 楚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