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银行应按照哪些程序对抵债资产收取、 处置方案进行报批?
(1) 银行资产保全 ( 或者特殊资产管理) 部门对以物抵债方案及附件材 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后 , 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批抵债资产收取 、处置 方案 。
(2) 抵债资产收取和处置方案合并申报的 , 审批程序和权限按照抵债资 产收取审批的规定执行 。
(3) 抵债资产的收取审批权限按 《 × ×银行法人授权书》 执行 , 超过授 权部分报有权部门审批 。
(4) 采取协议抵债的 , 要在收到审批机构同意收取的批复后 , 与债务人 、 抵债人或其他当事人签订以物抵债协议 。抵债协议文本要经过本级或上级法 律部门审查 。
协议内容包括: 要明确抵债资产的基本情况 、数量 ; 商定的抵债资产价 值 、抵偿债权本息及税费金额 ;抵债资产价值与抵偿债权差额的处理方式 ; 抵债资产交付时间 、地点和方式 ; 权证的移交时间 、地点 、方式 ; 过户手续 的办理及税费的负担 ;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式 ; 协议的生效时间及生效 条件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