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8日在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游劝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在省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关心支持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紧紧围绕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安排部署和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全力服务支点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425918件,结案1310621件,同比分别增长11.06%、10.56%。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20683件,结案18533件。全省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指标全部位于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合理区间,其中6项重要指标优于合理区间。1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长江司法保护、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涉军维权等工作的经验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48个集体和64名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和通报表扬。
(一)持之以恒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支点建设
聚力“强化支点意识、抬升发展标杆”,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支点建设”行动,护航湖北高质量发展。
千方百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寻求涉企纠纷“最优解”,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可能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依法审结各类涉企案件704205件。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的监管,防止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在韩某某集资诈骗案中,办案法院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其他涉案财物,依法解封案外人的合法财产,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坚持善意文明司法,对9810家涉诉困难企业运用“活封活扣”措施,放水养鱼。将履行义务的企业及时移出失信“黑名单”,激活企业造血功能,重振发展生机。
着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加强企业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惩治侵害企业权益、诋毁企业信誉等犯罪,严惩企业内部“蛀虫”,审结相关案件1703件,让企业家安心创业、放心投资、专心经营。依法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00481件。在某混凝土公司诉某大型建筑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依法否定以“背靠背”条款变相转嫁经营风险、拖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的行为,该案被写进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依法规制“内卷式”竞争、强迫“二选一”等行为,审结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301件,为企业公平竞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
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出台司法护航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科技领军企业以及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17693件。服务我省现代产业集群发展,审理投资融资等商事纠纷案34223件,推进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出清功能,灵活运用“执行与破产衔接”、“清算转重整”等程序,审结破产案件891件,盘活资产258.64亿元,妥善化解债务1003.78亿元。某光电子芯片领域高新企业因资金链断裂陷入困境,办案法院运用预重整程序引入投资人,帮助企业保留核心技术、恢复正常经营。
助力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出台服务保障“水运上的湖北”、“轨道上的湖北”、“航线上的湖北”的指导意见,以司法手段助力打造新时代“九州通衢”。湖北首例中欧班列涉外商事案件实现服判息诉,为“一带一路”国际贸易纠纷解决提供司法范例。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实行涉外民商事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870件,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跨区域审理海事海商案件1898件,助推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
监督支持政府依法守约践诺。以纠治“新官不理旧账”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审结行政案件23061件,推动诚信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加大对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司法审查力度,纠正“小过重罚”、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审结相关案件2486件。持续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年度报告,统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司法的理念及裁判标准,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司法活动,提升经营主体投资兴业信心。
(二)全力维护安全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建设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宽严相济、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不断夯实支点建设的安全基础。
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4623件,判处罪犯66157人。严惩渗透颠覆、间谍窃密、邪教组织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一、二审审结涉黑恶案件77件608人,执行到位“黑财”1.11亿元,一批作恶多端、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被依法严惩。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一审审结涉枪涉爆、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案件6351件8656人,重刑率为21.23%,有力震慑犯罪、保护人民。深入推进清缴毒品集中攻坚行动,审结涉毒案件3491件5663人。康某某走私、贩卖、运输毒品47.5公斤,持枪拒捕致公安人员重伤,被依法判处死刑。
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严惩治AI“换脸”诈骗、利用虚拟货币转移电诈赃款等行为,审结涉缅北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219件1464人,守护群众财产安全。依法惩治侮辱诽谤、“人肉搜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审结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案件137件368人,维护公民信息安全和清朗网络环境。重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制售“假牛肉”、“毒卤菜”等案件304件,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动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审结医保骗保犯罪案件30件58人,以司法之力守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
严厉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1204件1433人。依法审理刘捍东、李勇、李刚等原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和足球领域系列腐败案,彰显党中央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持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不手软。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审结行贿案件457件549人,释放整治“围猎”乱象、严惩行贿犯罪的强烈信号。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深化“金融监管+金融司法”协同治理,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77203件。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相关案件605件,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审结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领域案件47310件,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外溢。
(三)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司法保护,守护荆楚大地绿水青山
紧扣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全力服务保障美丽湖北建设。
深化共抓大保护。认真实施长江保护法,严惩污染环境、滥伐林木、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5428件,保障“江湖安澜、碧水东流、净水北送”。发挥长江中游城市群、环洞庭湖、环丹江口水库、秦岭沿线、三峡生态长廊等五大跨省司法协作平台的作用,与长江流域治理相关执法机关协同保护长江生物多样性,凝聚保护母亲河的法治合力。
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对司法裁判确定的生态环境修复义务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用好恢复性司法措施,努力实现“办理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生态”。在长江重要干支流、南水北调水源地、国家自然保护区设立180余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涵盖重点水域和江豚、麋鹿、金丝猴、红豆杉等重点保护对象,串联起长江流域规模最大的生态司法修复矩阵。
服务绿色低碳转型。连续三年举办双碳法治高峰论坛,完善涉碳案件审判机制,推行“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办案模式,全省法院促成碳汇交易8956吨,让“双碳”目标在具体案件中落地落实。推进环境保护与文化旅游相结合,与文旅部门共同推出4条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基地旅游专线,开创“法治护航+生态修复+文旅开发”的绿色发展新模式,让“看得见的正义”化为“走得进的风景”。
倾力打造司法大保护高地。联合相关单位连续四年举办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达成《长江司法保护武汉共识》,联合长江沿线11个省、市、自治区高级法院开启长江大保护“星火计划”,召开长江大保护法治实践新闻发布会,凝聚全流域和全社会保护长江的共识和力量,彰显“共抓大保护”立规之地的司法担当。
(四)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为大,把公平正义送到人民群众手中
聚焦解民忧暖民心,更好服务保障民生福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件。依法审结涉住房、医疗、教育、消费等领域案件8.28万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会同妇联、民政等部门健全家事调查、案后回访、心理疏导机制,审结婚姻家事案件73095件,发出223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促进家庭和谐稳定。审结养老服务、赡养纠纷等案件1910件,促进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对利用人工智能模拟亲属声音骗取老人钱财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坚决斩断伸向老年人钱袋子的黑手。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发放司法救助金5194万元,让司法温暖直抵民心。做实做优涉军维权工作,推进鄂豫皖模式提档升级,相关工作经验在深化新时代人民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座谈会上作交流。坚持以案释法教育群众,引领社会风尚,发布各类典型案例129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住院期间“挂空床”的行为人依法判令其自担损失,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典型案例”。
以法治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审结案件911件,发出从业禁止令67份。落实惩教结合方针,依法运用社会调查、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做实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77件。协助推进专门学校建设,配合开展矫治教育,帮助失足青少年早日回归社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对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561份。全省法院1116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在校园播种法治种子,让学生在法治蓝天下茁壮成长。
全力保障稳岗就业。紧盯就业这个最基本的民生,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51万件,努力实现企业自主管理和劳动者权利保护的平衡。“判令用人单位补足延长产假工资”、“对窃取原单位商业秘密后跳槽的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行为予以惩治”等案例产生良好社会反响。会同省总工会、省人社厅发布《劳动争议多元解纷工作指导》,加强调解仲裁审判衔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化解劳动争议7158件。依法维护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络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助推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发展。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帮助劳动者追回“血汗钱”6.26亿元。
(五)以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抓手,以助推基层治理为重点,推进法治湖北建设
坚持以办案促治理,以公正司法弘扬法治精神,让公平正义成为法治湖北的鲜明底色。
以办案促推基层治理法治化。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基层法院诉讼服务团队全覆盖入驻县级综治中心,重点做好指导调解、司法确认、简案速裁工作。通过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出庭应诉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6%,11个县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达100%。健全院庭长接访、包案化解和“每案必评”、“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全省法院化解涉诉信访9363件。发挥司法办案溢出效应,发出司法建议705件,其中46件转化为法规规章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有效推动社会治理风险隐患预防在基层、化解在源头,该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推广。
强化审判权制约监督保障公正司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办案权责清单,规范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的运行规则,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从制度机制上保障公正高效司法。院庭长带头办案791312件,阅核案件315536件。引入专业化外部监督,邀请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913次,推进律师意见进入审判决策,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成立湖北法官惩戒委员会,对违反审判职责、构成重大过失的法官给予惩戒,促进法官知责履责、依法办案。
攻坚执行难,维护法律权威。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与省住建厅共同制定公积金联动执行指引,会同民航、铁路等部门整治“老赖”规避限高令问题,持续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加强执行案款、“终本”案件管理,坚决纠治违规“终本”、消极执行等问题,对申诉信访、长期未结等“存疑案件”一律启动“一案双查”,追责508人次。开展涉民生、涉企专项执行行动,运用交叉执行攻克13982件执行难度大的“骨头案”。持续开展“荆楚雷霆”专项执行行动,会同公安、检察机关严厉惩处拒不执行、妨碍执行犯罪行为,以拒执罪判刑99人。全省法院执结案件49.0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608.45亿元。
牢牢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法治底线。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严格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正义。指定律师代理刑事申诉案件260件,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不枉不纵、不凑不漏,对19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6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六)坚持强基固本,筑牢审判事业长远发展的坚实基础
以“钉钉子”精神抓基层打基础固根本,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审判工作行稳致远。
狠抓审判质效提升。发挥审判质效管理指标体系的“体检表”作用,每季度开展审判执行数据分析会商,及时发现和解决审判质效问题。完善民事审判监督指导体系,规范发回重审、指令再审和提级管辖机制,促进办案质量不断提升。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90.95%,4篇裁判文书、5场庭审获评全国“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致力于推进裁判尺度统一,通过“法答网”解难答疑5968件,83个指导性、参考性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加强相对薄弱法院建设。争取各方支持,为全省15家相对薄弱基层法院选派9名院长,调整73个中央政法专项编制,遴选招录员额法官、法官助理、雇员制书记员295人,配齐配强班子,充实办案力量。省法院一次性派出9名法学博士挂职薄弱法院,推动相对薄弱法院脱薄向强。宜昌、孝感、荆门等地党委政府帮助辖区法院解决人员编制、业务用房建设用地、经费保障等困难。孝感市孝南区法院作为全国首批薄弱法院已率先脱薄出列。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以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拓展人民法庭的司法服务职能,精准对接基层群众司法需求,努力实现司法服务全覆盖。推广“共享法庭”建设经验,坚持开办“法庭夜校”、“法治讲堂”,组织法庭干警深入田间地头、乡村社区,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和以案说法,就地就近化解矛盾纠纷,助推基层治理,全省人民法庭审结案件33.67万件。武昌水果湖法庭、襄州伙牌法庭、浠水巴河法庭、崇阳白霓法庭、恩施白杨坪法庭入选首批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
深化数字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业务智能化、辅助事务集约化、办公办案无纸化,实现电子卷宗覆盖率100%。全面推行数字化诉讼服务,网上立案62.14万件,在线调解22.37万件,电子送达869.92万次,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在“指尖上诉讼”和网上解纷的便利。强化数据融通共享,顺利接入全国法院“一张网”统一办案办公平台,努力以技术赋能提升办案效率,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促进公平正义。
(七)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锻造过硬法院铁军
深化学习教育和专项整治,突出严抓严管,涵养清风正气,一体提升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养。
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举办读书班,召开检视交流会,深刻领会“五个进一步到位”要求,一体推进强党性、正作风、守纪律。突出问题导向,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隐形变异四风”等重点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制定涵盖公务接待、精文减会、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制度20余项,以刚性制度强化纪律约束。出台加强全省法院队伍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对黄石、恩施、荆门、随州等地法院开展司法巡查,持之以恒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开展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36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切实解决顽瘴痼疾。严肃整治违规吃喝、酒驾醉驾问题,查处违规吃喝28人、酒驾醉驾42人。清理长期未结和超审限案件,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同比下降6.87%。推进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整治,督促33名在职干警及7名退休干部整改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开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整治,集中约谈19家信访化解工作相对滞后法院。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全省法院查处违纪违法干警237人。
做深做实“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举办全省法院院长研讨班、法官大讲堂、青年干警训练营,开展“轻骑兵送课下基层”、司法技能大比武,提升干警业务素质,3名法官获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推进“法院+高校”共建,联合培养高端审判人才,省法院累计招录21名法学博士,打造适应审判需要的专业化人才“蓄水池”。大力选拔使用年轻干部,先后选派31名干部交流担任中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面向下级法院选拔15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省法院部门负责人。全省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年龄、学历结构显著优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深入推进书香法院建设,127家中基层法院因地制宜深挖荆楚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坚持“一院一品”,着力打造优秀文化品牌,以文化“软实力”铸就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硬支撑”。
(八)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强化“监督就是支持”意识,让司法活动始终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专题报告执行工作情况,落实审议意见。坚持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办理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对省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297条意见建议逐条办理回复,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交办的32件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全部办结反馈。
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坚持三级法院院长定向联络、上门走访代表,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座谈交流、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12545人次。主动对接省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工作平台,接受对案件庭审的实时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抗诉案件340件。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推动人民陪审员实质参与案件审理。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全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21次,上网裁判文书53.25万篇,让司法更透明、公正更可感。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的理解、信任、支持和有效的监督。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及广大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的能力还有不足,服务保障支点建设的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案件总量持续高位运行,司法定分止争、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还需进一步发挥;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还有短板,案多人少、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四是少数干警司法作风不正、违纪违法情况仍时有发生,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需要持续加力。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推动解决。
二、2026年主要任务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支点建设加力奋进之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职责使命,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贡献司法力量。
(一)以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时时处处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二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通过依法履职把政治要求、法治精神融入审判实践,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以更强担当服务支点建设。树牢正确政绩观,主动融入中心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长江司法保护,护航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依法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解决执行难,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以更大力度深化改革创新。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深化对审判活动的制约监督,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以科技赋能促提质增效,着力提高司法裁判的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
(五)以更严要求狠抓队伍建设。坚持从严管党治院,巩固深化集中教育整治成果,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和司法廉洁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夯实基层基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荆楚审判文明之师。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在省委领导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担当,严格公正司法,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