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海关缉私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走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保持打击烟草走私的高压态势,成功破获一起走私烟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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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互通聚战力,协同研判破迷局
本案查获初期,缉私局根据济南邮局海关移交的线索,与山东省烟草专卖局联合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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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邮藏私施诡计,深挖彻查扩案情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采用伪报品名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将寄自日本的卷烟和电子烟弹走私进境。为彻查全案走私链条,办案民警辗转多地跨省调查取证,直面涉案邮件繁杂、涉案人员分散等诸多难点,循线深挖、溯源彻查,不断拓宽案情线索,涉案香烟由查获初期的675条增加到3716条,案值由41.35万扩大到43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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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终定案,利剑恒守护国门
最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此次案件的成功侦破,有效遏制了跨境烟草走私乱象。下一步,缉私局将继续以严打态势守护国门安全,夯实国家税收防线。
温馨提示:烟草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境物品。根据《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等规定,进境旅客在行李物品总值不超过免税数额的前提下,可免税携带香烟(含加热卷烟)400支,或者雪茄20支,或者烟丝500克;其中,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境的旅客,可免税携带香烟(含加热卷烟)200支,或者雪茄10支,或者烟丝250克。
供稿/ 缉私局
编辑/ 韩 磊
审校/ 孔奕然
监制/ 张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