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海南海口,男子住院时从3楼自杀坠亡,家人向医院索赔76万
创始人
2026-07-20 11:24:09

人死在医院医院就得赔!?海南海口,男子患酒精中毒性脑病,同时伴有幻视幻听住院,医嘱明确一级护理留陪人,但家属没有照医嘱履行,男子深夜在医院无家属陪护时,从3楼坠楼身亡,事后家属索赔76万,医院喊冤称是自杀不应赔,法院最终这么判!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人物为化名)

海南海口,1987年出生的谭龙因为四肢抖动1月,加重7天,被收住进当地一家三甲医院住院部3号楼6层西区神经内科一区。

病历主诉显示:长期大量饮酒导致酒精中毒性脑病,入院前双臂阵发性抖动、行走左右摇晃,家属代诉有幻视(能看见战场、工地)和幻听(听见猫叫),每次持续3到5秒,伴恶心呕吐,备注“无烦躁、无伤人、无自杀等行为异常”。

医生给出的诊疗计划里白纸黑字写着:I级护理及留陪人1名,嘱家属陪护照顾并密切关注患者行为表现。当天下午17时33分,谭龙正式办理住院,住进2房5号床。

这一天看似平常,却埋下了悲剧的伏笔,据后来法庭上双方扯皮的说法,医院称已口头告知家属需要留陪人,因为时间晚了家属没签字。

而他妻子王某却坚称,自己查房时问过护士要不要陪护,护士答复病人行动自由有能力可以不用,且从头到尾没人拿过《医患沟通记录》给她签,也没人严肃提示过风险。

不管谁真谁假,一个关键事实是:事发当晚,谭龙身边确实没有家属陪护。

夜渐渐深了,到了凌晨2时11分左右,同病房的病人家属找到值班邢医师,说谭龙大半夜在病房里走来走去不睡觉。邢医师过去安抚了几句,嘱咐他上床睡觉,谭龙听话躺下了,医生见状便离开继续值班。

此时,医嘱明明写了“留陪人”,现场却空无家属,而医生安抚完也没试图联系其家人过来,更没针对这个有幻视幻听症状的“游走”行为采取额外看护措施。

凌晨3时17分,护士巡房时看到他还安静躺在床;可仅仅20多分钟后,灾难降临了,凌晨3时40分左右,同病房家属一声大喊“护士,有人跳楼!”打破了深夜的寂静。

护士和医生立刻冲向病房阳台,随即奔去楼下坠楼地点,同时呼叫急诊、上报二线及保卫科,急诊科医生赶到时,谭龙躺在地面,嘴唇发绀,大动脉无搏动,无心跳呼吸,瞳孔散大固定,心电监护无生命体征,当场宣布临床死亡,随后报警。

警方调了监控也做了勘查:03:38:35谭龙走出病房到阳台护栏;38:41脚踩支撑物手抓护栏站高;38:42到45秒身体前倾回位;38:46到49秒腰部抵着护栏直挺向前头朝下坠落。法医和警方结论一致:自行坠楼,无外力,无他杀。

悲剧发生后,谭龙的家人把医院告上法院,要求医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6万多元。

核心逻辑就一条:医院开了I级护理和留陪人医嘱却没盯紧,发现病人半夜游走异常也没通知家属也没加派巡视,栏杆再合规也掩盖不了医院没尽到针对精神症状患者的特殊安全保障义务,他是发病失足不是蓄意自杀。

医院抗辩称:第一,我们设施符合行业标准,栏杆高度没问题;第二,医护已安抚且患者听话躺下,没自杀表征,不能苛求我们用专科医院标准全程盯防几十个病人;

第三,这是有预谋的自杀,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医院无诊疗过错,依民法典1174条不该担责;第四,家属明知他行为异常还自行离院,监管过失严重;第五,举了一堆外地典型案例说医方尽到义务的自杀案都不赔,要同案同判。

一审法院会如何判?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是公共场所管理者,对住院患者有特殊安全保障及管理责任,病历载明I级护理、留陪人,凌晨两点已现游走异常,医生安抚后离开却未通知家属补齐陪护,也未针对酒精中毒伴精神症状的患者加快查房、密切动态关注,存在疏漏。

谭龙患的是酒精中毒性脑病,本就有认知判断力下降风险,其对后果可能无法正确把控,现无确凿证据证明确属蓄意自杀(视频看是向前探视失衡软倒状),即便有自身过错,医院未尽义务也得担责。

核定丧葬费48736元、死亡赔偿金80236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84926元,精神抚慰金酌定8万,总计1036022元,一审酌定双方各负一半责任,即医院需赔偿518011元。

医院不服上诉,坚持要撤一审改全驳,理由还是那套:责任过重、无需鉴定、应适用受害人故意免责、一审精神抚慰金太高、家属离院过错更大应少判医院。

中院认为,根据民法典1198条,医院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对住院患者负安全保障义务,谭龙诊断酒精中毒性脑病,幻视幻听、行走摇晃,医嘱I级护理留陪人,医院作为专业机构理应有高于常人的预判和注意义务。

当晚医护发现其异常游走,仅安抚躺下,明知无家属陪护却未及时联系家属或临时加派看护,导致悲剧在放任中发生,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该担侵权责任。

另一方面,家属对病情心知肚明,住院无陪护在场,自身也有过错,可减轻医院责任,一审定各50%并无不当,至于精神抚慰金8万,虽略高于海南道路事故5万参考标准,但在自由裁量幅度内,不再调整。

关于鉴定,本案焦点是安全保障义务履行判断,非必须专业技术鉴定的诊疗过错,一审未启动鉴定不违法,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你怎么看?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网警依法打击网络赌球违法犯罪 ... 随着世界杯观赛热度飙升,网络赌球等各类涉赌违法犯罪活动也悄然滋生。公安网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赌球违...
对加拿大部分产品加征50%关税... 美国再度对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挥舞关税大棒,全球贸易摩擦风险骤然升温。 据报道,白宫当地时间7月20...
美国宣布对加拿大部分产品加征5... 当地时间7月20日,白宫发布公告称,美国将对加拿大部分产品额外加征50%的从价关税,以应对“加拿大在...
兴化实地勘验办好民生案 本报讯(通讯员 胡自源)近日,兴化市法院民一庭法官、法官助理,主动奔赴戴南镇成功就地调解一起房屋买卖...
美军伤亡不断攀升 特朗普暗示强... 当地时间7月20日,美军对伊朗发动新一轮打击。同日早前,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分阶段打击位于巴林和科威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