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胡自源)近日,兴化市法院民一庭法官、法官助理,主动奔赴戴南镇成功就地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以司法为民举措实质性化解双方矛盾,切实守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原告王某与被告杨某因5万元购房尾款闹上法庭。原来,杨某购得房屋入住后,发现房屋一楼阁楼存在凹陷瑕疵,严重影响日常居住使用。为此,杨某多次主动联系王某协商维修事宜,并表示待房屋修缮完毕后再结清5万元尾款,但王某始终未能跟进处理。无奈之下,杨某自行聘请人员对房屋瑕疵部位进行修缮,并以此为由拒付尾款。法庭上,双方各执己见、僵持不下,矛盾始终无法化解。
为精准查清案件事实、固定关键证据,从根源上彻底化解纠纷,法官主动深入戴南镇涉案房屋现场,开展实地勘验,细致核查房屋瑕疵现状、核实实际维修情况,直观、全面掌握案件全貌,为公正调处矛盾筑牢事实基础。
结合现场勘验的实际情况,法官坚持情理法相融,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剖析权责利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在法官细致入微的调解与温情疏导下,双方对立情绪逐步消解,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