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9月26日,罗庄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罗庄区冷链食品经营户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中发现临沂金福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销的冷冻猪背皮、冻鸡爪、腩排未按规定提前24小时报备,且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商品相关信息,违反了《关于严把进口冷链食品第一道关口设立集中监管专仓开展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的工作方案》(鲁指办发﹝2020﹞114号)、《关于实施进口冷链食品集中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的公告》(临指办发﹝2020﹞51号)文件要求。执法人员责令其停业整顿,予以公开曝光。
各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配合集中监管、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使用“山东冷链”、索证索票、分区存储、亮码销售以及执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等八项要求,严禁生产经营无合法手续、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对违反以上八项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