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共22大类食品1946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后发现,由临沂市祥龙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电导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抽检信息显示,临沂市河东区尚元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为临沂市祥龙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电导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查阅资料了解到,电导率是饮用纯净水的主要质量指标,水的导电能力的强弱程度,就称为电导率。电导率反映了水中离子的含量,是衡量饮用纯净水纯度的一项重要指标。《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3—1998)中规定,饮用纯净水中电导率的最大限量值为10μS/cm。饮用纯净水中电导率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过滤设备的反渗透膜使用时间较长后发生堵塞或破损,清洗不到位或未及时更换;也可能是原水预处理不达标,造成反渗透设备进水水质较差,从而导致产品电导率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