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根据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该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2023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巴州星光致远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虚假棉花采收、咨询服务、推广服务等业务,公司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6,072.74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69%;虚增利润总额528.9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77%,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5年9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何德军,时任董事、总经理郑斌,时任财务负责人吴海娟,子公司巴州星光致远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刘涛予以公开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