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鹏欣资源董事会秘书职位长期处于空缺状态,自2022年1月21日起,该职责便一直由时任董事长代行。此前,上交所相关部门已向公司发出规范运作建议书,督促其依规及时聘任董事会秘书,但截至监管决定出具之日,公司仍未完成该项聘任工作。
上交所指出,鹏欣资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在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王晋定、王健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未及时推进董事会秘书选聘相关工作,对此次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二人的行为同时违反了对应版本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条款,以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2025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交所作出监管警示决定,并要求鹏欣资源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违规事项,尽快启动董事会秘书聘任程序,聘任符合规定的人员任职并完成交接。
同时,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后的一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上交所还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举一反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规范公司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保障公司重大信息按规披露。
鹏欣资源于2026年1月28日发布了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就宁波天弘益华贸易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事宜,将姜照柏、姜雷诉至法院,目前案件已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公司诉求包括确认相关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合法有效,要求两被告补偿股份合计2.2亿股并配合办理注销手续,支付现金补偿款合计4.14亿元,以及支付逾期履行利息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涉案金额合计约4.3亿元及补偿股份2.2亿股。公告称,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预估。
鹏欣资源今日晚间发布的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风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西藏智冠 、 姜照柏、 姜雷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30.96%。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2.45%,占公司总股本的19.3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处于质押和冻结状态的股份为1.91亿股,不足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总数,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将努力推动股份解除质押事宜,公司也将积极督促解除质押事宜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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